男子嫖娼被拘留,公司有没有权利开除他? |
分类:法规解读 时间:(2023-10-27 13:22) 点击:2754 |
男子曹某某日嫖娼被抓,然后被行政拘留了三日,同时他也因此无故旷工3日。公司在得知此事后,认为曹某的行为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,严重扰乱了公司的生产秩序,遂将曹某予以开除。曹某不服就起诉了公司。 此案中的被告公司到底能不能开除曹某呢? 答案是可以。因为公司的规章制度明确规定,对因嫖娼被公安机关处罚的,企业与其解除劳动合同,所以嫖娼是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的;既然曹某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,那根据《劳动合同法》规定,单位是完全可以对其进行过失性辞退的。 至于曹某提出的这项规章制度没有进行公示的问题,通过公司提交的证据可以证明,规章制度公司是在一定范围内经过了公示的,而曹某作为工作多年的老员工也应该是知道这个规定的,所以公司开除他完全合理合法。 用人单位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都有哪些? 劳动者有过错的,用人单位可以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。具体包括以下情形: 1、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; 2、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; 3、严重失职,营私舞弊,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; 4、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,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,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,拒不改正的; 5、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; 6、违背用人单位真实意愿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。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,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。经济 损失的赔偿,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,但扣除要遵守以下规定: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%。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,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。 【法律依据】 《劳动合同法》第三十九条,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: (一)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; (二)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; (三)严重失职,营私舞弊,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; (四)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,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,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,拒不改正的; (五)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; (六)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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